证监会ABS备案制靴子落下 坚持私募发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11-21 23:27 点击:
继银监会昨日正式发文执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制后,证监会旗下的资产证券化备案制也正式启动,正式文本今晚发布。
11月21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正式颁布的证券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些修改:
第一,将租赁债权纳入基础债权范围;第二,对基础资产相关担保时点做出更改;第三,明确要求为资产证券化出具专业意见的机构,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第四,将新三板纳入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需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
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稍有不同的是,此次张晓军重点提到了租赁债权纳入基础债权范围;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有市场人士反映希望证监会的ABS产品能够有选择的进行公募发行,但按照张晓军的解释,“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纳入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需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表明,证监会辖ABS备案制仍未私募发行,不能公开竞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