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 |
调整后利率 |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
(一)活期存款 | 0.35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三个月 | 2.35 |
半年 | 2.55 |
一年 | 2.75 |
二年 | 3.35 |
三年 | 4.00 |
二、各项贷款 |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5.60 |
一至五年(含五年) | 6.00 |
五年以上 | 6.15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3.75 |
五年以上 | 4.25 |
1。问:此次政策调整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当前,我国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调整出现积极变化,但实体经济反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比较突出。今年7月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后,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资难、融资贵”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呈现缓解趋势。但在经济增长有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企业经营困难有所加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有所降低。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利率调整的重点就是要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下行,促进实际利率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这一突出问题,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2。问:此次利率调整是否意味着货币政策取向的转变?
答:此次利率调整仍属于中性操作,并不代表货币政策取向发生变化。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物价涨幅总体呈回落态势,中央银行需要根据经济基本面的运行态势,灵活运用利率工具进行微调,保持适当的实际利率水平。这是坚持和完善正常利率调整机制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稳健货币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尽管我国经济也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但我国经济体量大,市场空间广阔,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回旋余地很大,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强。总体看,我国宏观经济仍保持中高速增长,物价涨幅回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正从要素、投资趋动转向创新驱动。因此不需要对经济采取强刺激措施,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不会改变。
3。问:此次政策调整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相结合,有哪些新举措?
答:实践表明,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促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是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形势、促进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人民银行仅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逐步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自主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提升,我国已基本具备将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的基础条件。此次政策调整正是把货币调控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寓改革于调控之中,完善和创新宏观调控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具体的改革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采取非对称方式下调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此次贷款基准利率的下调幅度大于存款基准利率,是对传统利率调整方式的改善,体现了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利率及社会融资成本下行。从贷款利率角度看,基准利率对于金融产品定价仍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此次较大幅度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将直接降低贷款定价基准,并带动债券等其他金融产品定价下调。在政策出台的同时,人民银行已要求金融机构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贯彻落实好宏观调控导向,根据基准利率的调整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并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存款利率角度看,存款基准利率的小幅下调与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相结合,这有利于把正利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上,维护存款人合理的实际收益,扩大居民消费,提振内需。
二是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1倍扩大至1.2倍。这是自2012年6月存款利率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后,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后,若商业银行用足上浮区间,则上浮后的存款利率与调整前水平相当。同时,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也进一步拓宽,有利于促进其完善定价机制建设、增强自主定价能力、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健全市场利率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简并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结合存贷款基准利率各期限档次的使用情况及其重要性等因素,此次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进行了简化和合并,不再公布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贷款基准利率简并为一年以内(含一年)、一至五年(含五年)和五年以上三个档次。这将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转变经营理念,提高市场化定价能力;也有利于强化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健全利率政策传导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4。问: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答:历经十几年的持续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放开利率管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等方面又迈出了新的步伐。此次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扩大,不仅有利于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为未来全面放开存款利率管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准利率期限档次的简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培育和增强定价能力建设,这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密切监测、跟踪评估各项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并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改革所需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适时通过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大额存单等方式,继续有序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不断增强央行利率调控能力和宏观调控有效性。
利率市场化改革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与其他改革统筹协调、协同推进。为此,要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的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最终建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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