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市场司昨日发布新规,重启农村金融机构和四类非法人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投资债市。其中,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四类非法人投资者包括信托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银行间债市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去年4月债市整顿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接央行通知暂停信托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几类乙类户开立银行间账户。此次农村金融机构和四类非法人投资者允许重返债市,也意味着暂停近一年半的乙类户终于可以重新开立银行间账户、在银行间债市进行投资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此前了解到,有关乙类户重新开户的方案早在今年4月末已开始准备,6月底央行金融市场司就向上级递交相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央行文件要求,为促进市场合理分层、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为相关投资者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达成现券交易提供服务。
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就下发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中旬正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规程》,试点尝试做市分层机制,分为“综合做市”或“专项做市”。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有关做市商制度的一系列安排,主要在于避免因人工一对一询价交易而产生利益输送,这也是债市整顿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