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奥50号的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11-29 17:41 点击:
关于金奥50号独山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私募投资基金申请强制执行结果第一次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0)苏05民初266号的相关条款,贵州独山瑞进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独山县国有资本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已累计三次未能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管理人根据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案号:2021苏05执918号,目前执行到款项215562元,法院收取执行费款项161752元,扣除执行费后款项53810元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时间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同时贵州独山瑞进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独山县国有资本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名下有大量土地房产待苏州中院执行局至现场查看后处置,后续待执行款项到账后陆续支付给投资者。
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