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奥50号的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10-29 12:49 点击:
关金奥50号独山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29日作出了关于本基金的民事调解书,投资者如需要查阅可致电我公司0512-67629327预约查阅民事调解书(2020)苏05民初266号。
二、管理人2020年5月11日作出的关于“金奥50号独山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私募投资基金”展期公告,该展期公告表述存在失误,管理人决定撤销该公告,根据: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5民初266号相关条款。2、《金奥 50 号独山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四、基金的基本情况(五)基金的存续期限: 本基金存续期预计为基金成立日至本基金最后一期认购或申购份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公司之日满24个月,根据基金的投资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基金的存续期限。如本 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管理人决定将基金存续期调整为60个月,并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调整基金存续期,回款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发展情况管理人决定对第25个月存续期起的基金管理费率调整为2.6%/年,管理费、托管运营费以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