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奥33号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5-06 14:05 点击:
金奥33号延期兑付告知书
尊敬的金奥33号安徽蓝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人:
赖于阁下的支持,金奥33号安徽蓝德私募投资基金于2017年6月15日取得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ST8538),管理人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基金发行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的约定,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将107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于2018年7月2日委托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对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判决蓝德集团返回本金、支付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详细见(2018)苏0591民初5901号。
鉴于蓝德集团以及担保人未按照判决支付相关本金以及其他费用,管理人慎重考虑决定对《金奥33号安徽蓝德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延期兑付,延期日期为至蓝德集团以及担保人全额支付本金、违约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至本期基金托管户后10个工作日。管理人收到相关费用后严格按照基金合同支付投资者剩余收益。
特此公告!
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