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金奥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 10月11日,在基金管理人金奥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3、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指定收件人收到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
签字捺印的表决票时间为准)。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陈晖
联系电话:1587650882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8A
邮编:518000
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
请在信封表面或快递单据中标明:“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详见附件二)
议案一:《关于变更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基金的投资经理为【曾俊杰】一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基金管理人后签署新的基金合同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变更基金名称为天星定增稳盈1号私募基金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延长本基金存续期限的议案》
三、表决说明
1、会议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书面投票,表决样式见附件三。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①个人投资者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捺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②机构投资者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份额通过方为有效。
4、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表决意见栏的选择项下选择一项签名并按手印。
四、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表决截止日后第1天(即2018年10月12日),若在表决截止日前,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行使完毕,即以表决权行使完毕之日为准。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上述计票时间内进行计票。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通知规定的收件人,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意见未填、多填或无法辨认或相互矛盾的,或签字、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通知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的,如各表决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意表决;如各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为准,先送达的表决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无效表决;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通知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④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后应对表决票所载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表决票所载表决内容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五、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2、本通知所列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告知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并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六、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金奥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份额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0512-67629327
联系人:张家萁
网址:www.jinaofund.com
电子邮件:475350138@qq.com
2、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纸面授权委托书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和纸面授权委托书。
2、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金奥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召开“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的签收回执
附件二:“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
附件三:“金奥天星定增稳盈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管理人:金奥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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