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金奥业务

  • 股权投资
    以行业为导向,重点关注TMT、现代农业、生物...
    了解详情 >
  • 证券投资
    通过自下而上和深入细致的研究,筛选具备吸...
    了解详情 >
  • 量化对冲产品
    量化对冲分为量化和对冲两个方面,量化投资...
    了解详情 >
  • 政府类基础设施私募基金
    投资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金奥优选地方财政...
    了解详情 >
  • 定增
    定增全称为定向增发,指的是非公开发行即向...
    了解详情 >
  • 货币市场投资
    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商业票据、国库券...
    了解详情 >
  • 固定收益债券投资产品
    债券投资与股票投资相比具有风险小,投机性...
    了解详情 >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
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合同变更的情况说明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10-17 14:57 点击:
关于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管理的“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成立以来, 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我公司特向本基金的投资者征询关于《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意见。
《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 现条款:

十七、基金的资产分配

 
本基金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对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基准、时间、比例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2、本基金在每个自然年度最多分配4次;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通知与实施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以约定的形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2、在收益分配方案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后,针对现金分红的方式,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针对红利再投资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直接记入其基金账户。
 
基金投资者请在2016年11月1日17:00前回复意见,基金投资者不同意变更的,应在2016年11月1日17:00前赎回本基金,基金投资者未在指定日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指定日期内赎回本基金的,视为基金投资者同意合同变更,变更事项自此通知指定日期届满的次工作日(即2016年11月2日)开始生效,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新三板-凯腾创新1号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意见征询联系邮箱:liuxiaodong@jinaofund.com
     特此通知。
 
苏州奥普雷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新闻中心

产品中心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400-699-0512

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Add: Room 503, 5th Floor, Area A, No. 1 Ren'ai Road, SIP

Copyright © 奥普雷斯基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50362号-1 技术支持:苏州网站建设